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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已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6-18 [来源]: [浏览次数]
类别 学生事务>计生事务
事务名称 计划生育证明(已婚)
受理依据  
提交材料 1、《已婚学生申请婚育情况证明申请表》
2、《在校已婚学生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
3、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生育的学生请同时提交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程序 1、下载并填写《已婚学生申请婚育情况证明申请表》及《在校已婚学生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
2、学生将《申请表》及《登记表》送所在院系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签署意见并盖章。
3、学生将《申请表》、《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材料送后勤处医务室审核及办理婚育证明。
受理机构 后勤处医务科
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周二、五下午14:30-16:00)
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支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点 临时办公楼C1计划生育办公室(艺术会堂后侧)
咨询电话 6291507
表格下载   1、《已婚学生申请婚育情况证明申请表》
      2、《在校已婚学生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
注意事项 户籍不在学校的学生办理婚育证明请回所在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