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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房入住手续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8-07 [来源]: [浏览次数]
类别 教职工事务>周转房管理
事务名称 周转房入住手续
受理依据 《厦门理工学院引进人才和新进教职工周转房安置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 经人事部门审批的《厦门理工学院引进人才周转住房申请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登录校官网的信息门户的网上办事大厅的人事服务的引进人才周转住房申请中提交申请办理。
2、经人事部门审批申请表后,申请人与后勤管理处签订住房协议。
3、申请人到住宿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受理机构 后勤管理处校园保障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周二、五下午14:30-16:00)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支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点 临时办公楼C3-204
咨询电话 629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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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住校周转房,租金按市同类公房标准收取(按使用面积计费),水费、电费按厦门市居民用水、用电标准计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煤气费、网络费等如需学校统一支付的,学校支付后再由财务处从其工资中扣除。
2、居住学校周转房超过18个月仍不退房者,租金自付:学校从校外租借的房子,租金由业主决定;学校自管房屋,若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使用的,请提前15天办理延期申请手续,由人事部门审批。延长期限内,按原有租金标准15倍计收房租。超过审批时间,不退出住房的按照原有租金30倍计收房租,无故不退出住房超过3个月的,停水电供应,并通报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处理。
3、符合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条件的,在申请到人才住房后,应退出学校周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