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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场地申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8-05 [来源]: [浏览次数]

食堂场地申请事务

类别

教职工事务、学生事务>餐饮服务

事务名称

食堂场地申请

受理依据

《厦门理工学院集美校区公共场地使用管理规定》

提交材料

1、在线OA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公共场地使用申请》;2、OA附件提交《活动策划书》。

办理程序

1、2015年6月1日起,申请借用学校食堂餐厅场地活动,一律通过OA系统的“后勤处流程—校园公共场地申请表”流程,提前48小时在线申请,并提前向后勤处膳食科说明申请使用的时间及场地要求,由膳食科联系相关食堂沟通借用场地事宜。
  2
、由于OA系统仅限教职工登录,学生社团活动由学生对口辅导员登录填报,创新创业和其它活动由指导教师填报。教职工填报时在“活动负责人”、“证件号码”栏填写学生姓名与证件信息,OA提交同时提供《活动策划书》做为附件。
  3
、填报信息应详细完整,正确选择活动类别,系统将自动提交给宣传部、团委、公寓办和保卫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活动负责人携带证件抵押领取表格。
  4
、活动过程应遵守《厦门理工学院公共场地使用管理规定》。后勤处、保卫处授权物业公司对活动现场进行秩序管理。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应及时联系食堂负责人与物业公司确认场地清理情况,凭物业公司确认意见领回抵押证件。

受理科室

后勤处膳食管理科

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周二、五下午14:30-16:00)

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支持办理方式

在线OA办理、电话咨询

现场办理地点

临时办公楼C3-103室

咨询电话

0592-6291298

表格下载

无

注意事项

学生活动还需提交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或学生证件作为活动清场保洁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