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6月1日起,申请借用学校食堂餐厅场地活动,一律通过OA系统的“后勤处流程—校园公共场地申请表”流程,提前48小时在线申请,并提前向后勤处膳食科说明申请使用的时间及场地要求,由膳食科联系相关食堂沟通借用场地事宜。 2、由于OA系统仅限教职工登录,学生社团活动由学生对口辅导员登录填报,创新创业和其它活动由指导教师填报。教职工填报时在“活动负责人”、“证件号码”栏填写学生姓名与证件信息,OA提交同时提供《活动策划书》做为附件。 3、填报信息应详细完整,正确选择活动类别,系统将自动提交给宣传部、团委、公寓办和保卫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活动负责人携带证件抵押领取表格。 4、活动过程应遵守《厦门理工学院公共场地使用管理规定》。后勤处、保卫处授权物业公司对活动现场进行秩序管理。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应及时联系食堂负责人与物业公司确认场地清理情况,凭物业公司确认意见领回抵押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