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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家具与设备申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6-17 [来源]: [浏览次数]
类别 教职工事务>行政办公家具与设备管理
事务名称 行政办公家具与设备申请
受理依据 《厦门理工学院行政办公家具及设备配置管理办法(试行)》
提交材料 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厦门理工学院行政设备配置申请表》
办理程序 1、2015年1月15日起,教职工申请行政办公设备与家具,请通过信息门户的“网站办事大厅-服务事项-后勤处—行政办公设备与家具申请表”流程在线申请。
2、在线申请时请认真阅读“申请前须知”,并提交本部门资产管理员签署意见;部门资产管理员同意申请的,应提交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同意申请的,系统自动提交后勤处审核。
3、填报信息应详细完整。新增配置与更新配置请分单填报。属更新配置的,申请人应先到财资处资产科办理资产变更或报废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到附件中。
4、其他事项仍按《厦门理工学院行政办公家具及设备配置管理办法》执行。后勤处将电话通知受理结果。
受理机构 后勤处校园保障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周二、五下午14:30-16:00)
办结时限 详见注意事项1
支持办理方式 在线办理、电话咨询
现场办理地点 临时办公楼C3-204
咨询电话 6291158
表格下载 无
注意事项 1、申请办公家具需提前20个工作日;申请办公设备的需提前15个工作,后勤处将电话通知签领。
2、更新行政设备,须先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科办理资产变更或报废手续,并将资产变更或报废申请表送后勤处备份,才能重新申报。
3、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及设备,须经分管联系的校领导批准,并自行解决经费,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