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票据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短期票据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厦门理工学院票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医务科门诊收费专用票据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购买,票据设置专人、专账、专库管理。收费员做为票据专管员对票据负责领用、保管、使用、缴交、核销工作,务必详细记载票据的领用、缴存情况,并接受财务处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三、票据专管员向财务处票据管理员申领、缴销票据。申领票据时应先清点,如有少联、缺份、错号等问题,及时退回,并负责核验、入库工作,认真填写《医务保障中心票据信用台账》。
四、票据信用采用交旧领新方式,申领新票据时需缴销原票据,办理相关手续。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票据专管员应稽核票据收费金额、确认款项已解缴,在缴销票据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五、票据专管员应按规定登记《医务保障中心票据使用明细账》,每日清点核对使用数,每月盘点一次库存数,每季度向财务处核销根据,确保账、票相符。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年终装订归档。
六、按相关规定使用票据。票据应按编号顺序启用,若发现有跳号使用现象,票据专管员应查明原因,对于开具错误的票据,不得涂改及撕毁,应注明“作废”字样,一式两联均收齐并将收据联完整的粘贴在记账联上,填写《医务保障中心作废、遗失票据登记本》,供核销备查之用,票据遗失时,遗失票据直接责任人员应在遗失票据当日向本部门和财务处报告票据遗失经过,注明遗失票据的名称、编号、空白票据或已开具金额票据,并按财务处规定填写《遗失票据连带责任保证书》本部门应在遗失票据五日内,在本市的有要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注明遗失票据的名称和编号,并声明作废。
七、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事件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票据专管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清点无误,方可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