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急救室工作制度
一、急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转院。
二、医护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抢救器械、仪器性能并能够正确使用,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技术,定期学习抢救器械的使用。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三、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按规定分类放置,专人保管,并有明显标记,用后均需及时处理、消毒,放回原处,以备再用。每月至少清查一次,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四、抢救工作在科室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重危病人进行抢救护理。参加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五、当抢救病人的医生尚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六、抢救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执行者必须口头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将使用后的空安瓿、药瓶或者相关包装等物品保留备查,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七、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认真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全面,能体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确保护理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抢救结束后应在6小时内补记。
八、急救室每日通风,湿式清扫,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并按要求做好消毒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