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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中央空调使用维护管理(修订)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中央空调系统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安全使用,节约能源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中央空调使用

第二条 学校中央空调系统开机时间随季节温度变化而定,一般为夏季室外气温连续 5 天平均气温高于 26 摄氏度时开机。

第三条 中央空调运行时间一般为 8:00 至 22:00,运动场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运行。同时结合天气、活动等适当调整运行时段。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中央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为保持室内空气质量,不宜在室内抽烟,不允许在室内存放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最后离开的工作人员必须关闭中央空调控制开关。

第六条 中央空调运行期间,如发现空调效果不好、漏水、有异常响声、异常气味等情况,应及时与水电班人员联系 (电话:6291169,6291581),由水电班人员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检修。

第三章 中央空调运行维护

第七条 后勤管理处校园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学校中央空调系统的管理、养护和维修等工作,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日常运行操控管理。

第八条 中央空调管理和操控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当班工作人员在开机和关机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或关闭相关的阀门和主机。

第十条 当班工作人员要对中央空调各方面的运行情况定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运行记录。

第十一条 中央空调运行时若发生异常情况,当班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以免发生事故。经专业技术人员检修后,方可重新开机。

第十三条 后勤管理处校园保障服务中心组织人员要做好日常养护工作。每天对中央空调的运行情况和当班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对中央空调运行系统进行一次系统巡查。在每年中央空调开始启用之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中央空调各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和保养维护;落实过滤网清洗更换、冷凝水盘、冷却塔清洁,每年委托具备资质机构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确保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日常做好各项保养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 对中央空调系统运行记录、保养维修和零部件更换情况记录、事故分析报告及其处理情况记录等资料应妥善保管和存档,运维档案保存不少于 5 年。

第十五条 主机房属机房重地,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入内;严禁室内乱堆杂物,保持整洁;室内禁止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污染物品等带入,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建立中央空调突发污染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