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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电气安全自查及规范零星维修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7-21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排查整治电气线路安全隐患,规范校内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电气火灾、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教学、办公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校园电气安全自查、零星维修工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安全责任区域划分

严格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区域安全管理责任,压实管理职责,具体责任划分按照《厦门理工学院房产管理办法(试行)》(厦理工〔202578号)各类房产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划分,归口管理范围如下:

(一)行政办公用房、食堂、生活服务用房、引进人才周转房等后勤服务用房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二)公共教室、实习实训、教学实验等本科教学用房由教务处负责。

(三)科学研究、研讨、实验、成果转化等为科研工作服务的各类用房由科研处负责。

(四)学生宿舍区域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五)产业用房、学校委托代管商业用房由资产经营公司负责。

其他未明确分类的房产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确定。

二、电气线路安全简易自查工作要求

各单位无电工资质工作人员仅可通过看、闻、听三种方式开展电气线路基础安全排查,专业带电检测工作由后勤管理处专业人员全权实施,非专业人员严禁违规操作。具体自查内容及规范如下:

(一)基础自查方式

1.目视检查(看)

全面排查各自辖区内配电箱开关排布规整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电线外皮破损、线缆裸露问题;开关、插座面板有无开裂、松动、烧焦发黑现象;插头是否完全插紧、无松动脱落;是否存在电线悬空乱拉、未套管固定等违规布线情况;同时排查电线是否存在发黄、发硬、开裂老化等破损老化痕迹。

2.气味辨别(闻)

仔细查验配电箱、插座周边、吊顶线路途经区域,排查是否存在塑料、胶皮高温燃烧、挥发产生的刺鼻烧焦异味,及时发现线路过热、短路等隐性隐患。

3.异响排查(听)

在设备通电正常运行状态下,贴近配电箱、插座位置仔细聆听,排查是否存在滋滋、呲呲等线路打火、放电异响。

4.专业检测(测)

线路绝缘电阻、线路负载、漏电保护功能等检测工作,需使用万用表、摇表等专业电工工具,仅限专业维修人员操作,各单位自查人员无需、也严禁开展此类专业检测作业。

(二)自查安全纪律与隐患处置要求

1.各单位自查全程仅可开展远距离目视检查、气味辨别、异响聆听,严禁私自拆开配电箱、插座面板,严禁触碰设备内部电线,杜绝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

2.自查过程中一旦发现线路异味、放电异响、线缆烧焦破损等安全隐患,须立即切断该区域总电源,现场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停止相关设备及区域使用,并第一时间上报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3.针对轻微布线杂乱、插座松动等低风险问题,各单位可自行规范整理、妥善处置;若发现大面积线路老化、存在打火起火风险等重大安全隐患,需详细统计隐患点位、留存相关记录,及时报送后勤管理处,由学校统一安排维修整治。(附件)

三、校内零星维修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校内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工程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各二级单位申请的装修、维修改造项目,由对应二级单位作为施工实施主体,承担全部安全主体责任。为进一步规范施工流程、压实安全责任,杜绝施工安全事故,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一)严格特种作业报备审批

施工过程中涉及电焊、金属切割等动火高危作业的,须提前向学校保卫处报备审批,获批后方可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现场配齐足量合格消防器材,安排专人全程监护,作业结束后全面排查现场隐患,确认无残留火源、无安全风险后方可离场。

(二)规范施工临时用电管理

施工临时用电严格遵守校园用电安全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搭接电源,必须安装合格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线缆做好规范防护、固定防护,每日施工结束后必须切断施工区域总电源,杜绝带电遗留隐患。

(三)强化外来施工人员管控

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入校作业前,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完成入校审批手续;入校作业时长超过一周的人员,除常规入校审批外,还需完成身份背景审查。施工期间若出现人员更换情况,须及时补报相关信息,无任何审批手续的人员严禁入校开展施工作业

(四)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控

开展高空作业、墙体拆除等高危施工项目时,必须在作业区域设置硬质警戒围挡及醒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施工现场易燃材料单独规范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无安全隐患。

(五)严守恶劣天气作业要求

遇雷雨、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必须立即停止电气安装检修、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一切高危施工作业,待天气恢复平稳、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电气及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本次电气自查及施工安全管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安全隐患。

2.从严落实,闭环管理。各单位严格对照本次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施工管控,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处置、闭环整改,坚决杜绝麻痹侥幸心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及时上报,规范处置。对无法自行整改的重大电气安全隐患、施工安全问题,务必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专业处置。

4.各单位须压实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引导全体教职工养成安全节约用电习惯;人员下班或长时间离岗时,须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严禁设备长期空载待机,防范电气过热引发安全隐患。

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督导。请各单位将无法自行处置的安全隐患于731日前报送后勤管理处。联系人:范起顺 13799741707。

特此通知。


附件:校园安全用电须知

后勤管理处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