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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7-26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精神和《厦门理工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为建立和健全计划生育工作学校统一管理与各部门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好我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和计划生育管理员

(一)请校内各部门报送1名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和1名专、兼职计划生育管理员,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

(二)各单位请将人员信息填入“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和管理员信息表”中(见附件1),并于7月3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后勤处(电话:6291298,地点:9号教学楼一楼117室),电子版发送至liaoruling@xmut.edu.cn,纸质版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今后如因工作变动等确需调整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或计划生育管理员,请及时报备后勤处。

二、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掌握本部门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了解人员动向,并关注在外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二)做好本部门人员计划生育相关的信息采集工作。

1、各部门和个人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不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等。

2、请各部门做好新调入到校的教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上岗报到时,由各部门计划生育管理员负责安排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部门审核汇总后每周定期报送后勤处,以便纳入属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3、在校各类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情况由就读院系主要负责,学生工作处、后勤处、户籍地、现居住地计生部门等共同管理。在校期间已婚学生由各院系部门计划生育管理员负责安排学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在校已婚学生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院系审核汇总后上报后勤处,以便纳入属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4、研究生入学前,应当履行计生基本情况审核程序。研究生新生报到时各院系部门计划生育管理员负责验收《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登记表》并上报后勤处,后勤处负责将《登记表》存入学生个人计划生育情况档案。

特此通知。

后  勤  处  

2013年07月25日

附件1: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和管理员信息表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在校已婚学生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

附件4: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