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最新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及“六一”儿童节过节费发放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4-15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及“六一”儿童节过节费的发放工作,请各部门计生管理员协助做好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的统计工作:

1、根据《厦门理工学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办法》规定,2013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生育的教职工符合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的,按标准一次性发放,此前生育的教职工按原标准实行。本次发放对象为按原标准实行的教职工,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2000-01-01至2012-12-31期间出生)。

2、符合发放对象的教职工请向各部门计生管理员按附件1教职工独生子女情况填报表登记,并附上光荣证复印件。

3、发放金额:12.5元/月,第一次领取者按子女出生年月至12月份的实际月数核算。最后一次领取者按1月份至出生年月的实际月数核算。

二、“六一”儿童节过节费的统计:

1、符合领取“六一”儿童节过节费的对象为子女年龄在14周岁(含14周岁,2000年06月0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包括双胞胎及两个小孩的教职工。

2、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各部门计生管理员按附件2教职工子女情况填报表登记,须注明部门、教职工姓名与子女情况、子女性别、姓名、出生日期。

3、发放金额:壹个小孩:50元/年,贰个小孩:100元/年。

三、其它事项:

1、以上两项统计表格请各部门计生管理员汇总并于2014年04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  liaoruling@xmut.edu.cn,光荣证复印件材料请统一交到9号教学楼一楼117室。

2、学校双职工的则以男方登记为准,女方不重复登记。

3、厦门理工学院软件学院中人事关系隶属理工本部的教职工及继续教育学院的教职工在统计范围内。两项统计均只包括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合同制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4、发放时间将于统计结束后另行通知。

附件:1、《教职工独生子女情况填报表》; 2、《教职工子女情况填报表》

后   勤   处 

201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