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2016年教学及教辅单位实验室、场所改造装修经费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教学及教辅单位参照往年的实验室及场所改造装修经费预算政策及时申报。在往年的申报工作中发现若干申报问题,现将申报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
1、本次申报经费项目不含各单位的实验室附属设备,各单位可以从本单位实验室建设专项、重点学科建设专项、教学设备维修费中列支采购附属设备。(有关实验室附属设备可咨询教务处相关部门)
2、本次申报经费项目不含防盗门、防盗网项目,如实验室门确有损坏的,可按维修程序报修,非特殊区域一律不安装防盗网。
二、教辅单位:
图书馆、信息中心、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等相关教辅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申报。
三、各单位应抓紧组织申报,并在1月11日(周一)前完成各项目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后勤处将不再受理。
备注:请各教学单位将2016年教学及教辅单位实验室、场所改造装修经费申报表纸质版签字盖章(须部门领导签字)送至临时办公室楼C3-113室备案,并把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wangshuyao@xmut.edu.cn。联系人:王舒耀 电话:6291295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教学及教辅单位实验室、场所改造装修经费申报表》
后勤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